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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5523名重点驾驶人驾驶证状态异常 交警提醒速来办理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10-27 10:15 浏览数:
来源:星辰在线 | 作者:通讯员 杨哲 | 编辑:乐先文

  星辰在线10月26日讯(通讯员 杨哲)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集中打好交通安全隐患歼灭战,长沙交警对全市重点驾驶人(A、B驾驶证)的驾驶证状态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据统计,截止至10月20日,长沙市共有5523名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存在驾驶证状态异常,暂时失去驾驶资格。其中逾期未审验3847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的逾期未审验583人,违法未处理的逾期未审验1492人,单独逾期未审验1772人,另有899人 应在一个月内前来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审验);注销可恢复1407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的注销可恢复127人,违法未处理的注销可恢复182人,单独的注销可恢复1098人);逾期未换证269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的逾期未换证9人,违法未处理的逾期未换证129人,单独的逾期未换证131人,另有59人应在一个月内前来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换证)。

  造成此类现象的主要有三种原因,一部分重点驾驶人疏忽大意,忘记驾驶证有效期时间,导致未按时换证;二是部分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三是个别重点驾驶人驾驶证记分超过12分,面临驾驶证降级而未及时办理的。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危害:

  发生事故可能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获得理赔。

  驾车上路将被查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

  连续三个周期不审验将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交警提示:

  请驾驶人朋友珍惜驾驶资格、养成良好习惯,经常留意自己驾驶证的有效期和使用状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驾驶证审验。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逾期未换证超过一年,要参加考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恢复驾驶资格;逾期未换证超过三年驾驶证将被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第五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因此不在长沙本地的驾驶人也可以异地办理驾驶证审验。

  对于驾驶证非正常状态的驾驶人,长沙交警会分别给驾驶人短信提醒并电话督办。请确保在车管部门留存联系电话正确,便于及时收到业务提醒短信提醒。

  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驾驶人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