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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租车:注意11月8日起,长沙市这些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11-02 09:30 浏览数:
来源:星辰在线 | 作者:通讯员 杨哲 | 编辑:王议萱
星辰在线11月1讯(通讯员 杨哲)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结合长沙市实际,从2017年11月8日零时起,禁止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下同)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湘江以西区域为:潇湘大道、二环线、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龙王港路、金星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
湘江以东区域为:湘江路、二环线、芙蓉北路、福元路、锦绣路、汽配路、京珠高速、长沙大道、新花候路、香樟路、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
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福元路大桥、湘江营盘路隧道和南湖路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年嘉湖隧道。
此外根据长沙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区域将继续扩大,具体执行时间和范围将另行通告。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规定自2017年11月8日起实施,原2014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范围的通告》(长公交发[2014]7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