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南路航客运有限公司

湖南路航客运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热线

  • (黎队)13975100132
  • (樊队)13974900153
  •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联路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长沙租车:2018年交通法规—-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05-30 09:57 浏览数:
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一、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二、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三、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五、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七、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八、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九、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十、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十一、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